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人 類 學 系
 
 
             
 

研究生課程 (M.A. 文學碩士 | Ph.D 哲學博士 | Diploma 文憑 | Reimbursable Courses 可獲發還款項課程 | 常見疑問)

持續進修基金 (CEF) 資助課程

概要:香港居民修讀本課程中三個獲得持續進修基金資助的科目,可獲發還部份學費,上限為10,000港元。申請人如欲申領是項學費資助,必須在修讀科目之前向持續進修基金提出申請,在完成學位 / 文憑後可獲得資助的款項。

合資格申請人:

  1. 為持有居留權或可自由入境及在香港居留的香港居民。持內地單程證者亦可申請。申請時必須隨申請表附上單程證及香港身分證的副本。
  2. 在課程開始之前,已經入學並支付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之學費。
  3. 在申請及要求獲發還款項時,年齡在18至65之間。

如欲了解詳情,請瀏覽網頁: http://www.sfaa.gov.hk/cef/eligibility.htm

 

資助科目:

  1. 文化遺產保護 (ANT5735) (CEF 26z06004/3)2007/08學年不會講授本科目。
  2. 旅遊與文化 (ANT5370) (CEF 26z06006-1)2007/08學年將會講授本科目。
  3. 中國的文化遺產 (ANT5760) (CEF 26z06006-A)2007/08學年將講授本科目。
    (持續進修基金網址:http://www.sfaa.gov.hk/cef/course.htm .見旅遊範疇)

 

每科的學費:

(1) 修課式文學碩士 (MA) 課程

全日制新生:港幣 $6,500;
兼讀制新生:港幣 $7,500;
2007/08學年延續兼讀制學生:港幣 $7,016
延續修讀學生:港幣 $6, 000

(2) 學士後文憑課程:

全日制 / 兼讀制:港幣 $7,200

申請人如想申領基金,必須在修讀學科及之前提出申請,及在完成學位 / 文憑後申請發還款項。獲發還款項的上限為港幣 $10,000。

 

申請手續:

  1. 申請人須在課程開始之前已經入學並支付獲資助課程之學費
  2. 填妥申請表格。申請表格可於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取得 (http://www.sfaa.gov.hk/cef/apply.htm)
  3. 攜同學費收據及申請表前往人類學系辦公室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人文館407室) ,取得學系蓋章證明以確認課程。
  4. 於人類學系辦公室取得有學系蓋章認可的科目學費收據。
  5. 將申請表及閣下香港身份證副本郵遞至以下地址:

    新界葵涌
    興芳路166-174號
    葵興政府合署9樓916室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欲了解詳情,請瀏覽持續進修基金網址:http://www.sfaa.gov.hk/cef/apply.htm

合資格申請人將於完成整個課程後獲發還資助款項。

 

學費資助

成功申請人將獲發學費資助申領表 (RCF)。申請人需在成功完成整個課程後,及申請資助批出日期的兩年之內,遞交是項表格。

 

申領人應:

  1. 填妥學費資助申領表;
  2. 向人類學系辦公室申請 “成功修畢課程的證明”;
  3. 攜同成績單及基金批准信前往人類學系辦公室 (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人文館407室);
  4. 取得人類學系蓋章,核實學費資助申領表,領回“成功修畢課程的證明”;
  5. 向持續進修基金辦公室遞交經核實的學費資助申領表及其他證明文件之副本 (包括學費收據,成功修畢課程的證明文件副本,載有你的姓名、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 / 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 / 月結單的副本)。

欲了解詳情,請瀏覽持續進修基金網址:
http://www.sfaa.gov.hk/cef/clai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