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遴選方法

一、 每年三、四月間公佈開始接受同年九月宿位之申請,同學可到眾志堂二樓CCT 02室學生輔導處索取申請表格,或到崇基學院學生宿舍委員會之網頁內下載,(網址:www.cuhk.edu.hk/ccc-committees/hostel)。

二、 申請截止後將為每個申請者評分。舊生評分有三大項,分別是:地區評分,家居環境評分及參與課外活動評分。(詳情見學生宿舍入宿評分表)

三、 評分後便統計所有申請,分男女申請者按分數統計累積申請人數,對比可分配之宿位數目,以決定入宿分數。

四、 除卻預留各項宿位(包括新生、特別遴選及非本地學生等),餘下約45%至70%之宿位。宿委會將於五月召開之會議中決定當年非新生男女同學之入宿分數,並按該成功申請人數佔本院總宿位之百分比,將各成功申請者按其志願分配到各宿舍。

五、 決定入宿分數後,所有夠分之申請者將按其申請表上所列志願分配予各宿舍之舍監及宿生會按照各自之遴選標準作出遴選。未能獲派其第一志願之成功申請同學則由其第二志願之宿舍再作遴選,如此類推。

六、 若首選某宿舍之成功申請人數少於該宿舍提供之宿位名額,則該宿舍將收取所有首選其宿舍之成功申請同學。而若首選某宿舍之成功申請人數多於該宿舍可提供之宿位名額,該宿舍只可收取首選其宿舍之申請而不會考慮非首選其宿舍之申請。因此,除非同學選擇一兩所特別熱門之宿舍,不然大都能依其志願入住宿舍。各宿舍之遴選標準分別包括曾否入住該宿舍、曾否參與舍堂活動、是否具備促進宿舍活動之技能等。獲派下學年宿位名單將於五月底公佈。

七、 單人房間之遴選準則以曾入住本院學生宿舍者優先,其次則以高年級同學優先。然而,將於本年十二月畢業之同學將不獲考慮。以單人房為首志願之成功申請者,若未能獲派單人房間,其第二志願將等同其他申請者之第一志願處理,如此類推。

八、 獲派I-houses的同學將由其管理單位跟進其他細節。

九、 「私人理由特別遴選」與「舍堂參與特別遴選」分別由多個委員會於六至八月期間處理。這些委員會除了有關舍監及宿生會代表外,均有非宿舍職員代表及學生代表。除了處理涉及私隱之申請外,均有學生代表參與遴選。

十、 新生之遴選大致相同,但因未有於大學之活動紀錄,評分只包括地區評分及家居環境評分兩項。一般於新生註冊日接受申請,開學前公佈獲選名單。所有夠分之申請者將按其申請表上所列志願分配。若首選某宿舍之成功申請人數多於該宿舍提供之宿位名額,則以抽籤決定。未能獲派其第一志願之成功申請同學則分配到其第二志願之宿舍處理,若該宿舍之名額不足,則再以抽籤決定,若該宿舍已額滿,則分配到其第三志願處理,如此類推。落選同學如有其他特別理由需入住宿舍,可循「新生私人理由特別遴選」申請。

十一、 每年處理特別遴選時,均會同時編訂候補名單,一有同學放棄宿位,則由秘書依循該候補名單選出補上之申請同學。

此佈

 

崇基學院學生宿舍委員會啟

二OO五 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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