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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公共 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
婦女健康促進及研究中心及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


婦女健康聯合資源中心


資源中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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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入會表格
相片薄
中心守則


中心守則

使用設施守則

1.

會員享用中心設施時必須出示會員證。

2.

會員不得攜帶個人物件進入中心內並應放在接待處。

3.

會員不得攜帶飲品及食品進入中心內。

4.

除書藉外,其他資料只限於中心內使用。

5.

破壞或遺失本中心的設施或資料,會員需付罰款。罰款將用作補回該設施或資料及手續費,而罰款金額將由中心管理人員釐定。

6. 會員若拒絕支付該筆罰款,本中心將立即撤銷其會員資格,並凍結該會員於三個月內重新入會之申請。
7. 會員需遵守所有列明之中心守則。
8. 中心管理人員將保留檢討及執行所有守則的權利。


使用會員證守則

1.

不可將會員證轉讓他人,而會員須就使用其會員證負責。

2.

若遺失會員證,必須立即通知本中心。本中心將收取 $20 作為補發會員證的費用。



借書及還書守則

1.

所有會員皆可閱覽本中心的藏書。

2.

參考書列的藏書( R )只供會員於中心內使用。

3.

享有借書權利的會員可借閱參考書列以外的書籍。

4.

每位會員每次只可外借三本書籍,為期十四日,期間會員證將交由本中心保管。

5.

如外借書籍沒有被其他會員預留,可於過期前以電話續借一次(電話號碼:22528839)。

6. 每本遲還書藉,本中心將收取每日 $5 作為罰款。
7. 本中心將收取 $5 作為預 留 借閱每本書藉的費用。
8. 凡因遲還書藉而累計罰款超過 $100 的會員,本中心將暫停其會員福利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