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
歷史文學碩士生獎學金
歷史哲學碩士生獎學金
歷史系自2005至2006年度開始頒發獎學金予兩名成績優異文學碩士學員。
關於獎學金
獎學金只頒授予文學碩士課程之學員。
得獎者在修讀本課程最後一年時將獲港幣五千元正。
每年將有兩名文學碩士學員成為獎學金候選人。
獎學金得主可同時獲頒發其他獎學金。
頒發獎學金的準則
獎學金候選人必須為常規修業期內的全日制或兼讀制課程之學員。
獎學金候選人必須在首年取得最佳學業成績。
若符合資格的候選人多於兩名:
每名候選人須獲一位歷史系教授或導師推薦。
每名候選人的作業或論文將被審閱
(所有內容以英文版為準。)
「歷史哲學碩士生獎學金」,旨在資助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畢業生,入讀歷史哲學碩士全日制課程。獎學金有關細則如下:
獎學金候選人必須是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課程(全日制或兼讀制)的應屆畢業生,或持有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學位之人士*。
「歷史哲學碩士生獎學金」毋須額外申請。如報讀該課程之人士符合上述資格,即自動成為獎學金候選人。
經研究院正式取錄後,候選人方獲頒發獎學金。
得獎人將於常規修業年期內領取大學每月發放之「研究生助學金」。
* 持有「比較及公眾史學文學碩士」學位之人士,於畢業後五年內申請入讀歷史哲學碩士全日制課程,方符合「歷史哲學碩士生獎學金」的候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