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 |
時間/日期 |
學生/課程/學部的行動 |
備註 |
| 選課 |
2010年8月10至13日 |
學生透過互聯網選擇修讀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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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選及退選 |
開課後兩個星期 |
若該等科目在規定的修讀計劃之內,學生可透過互聯網進行增/退選申請;若該等科目在規定的修讀計劃以外,學生須填妥及遞交科目選擇表 (Course Selection Form)。 |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以及得到學部的支持,否則過期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 提交論文意向聲明(適用於研究生) |
提交論文前至少六個月 |
學生須填妥及遞交申請表 (Form TAS-1) 予學部。
指導老師及學部主任審批所擬定的論文題目及提交論文日期。 |
過期遞交有關表格可能會延誤畢業。 |
| 委任論文委員會成員(適用於研究生) |
於收到學生遞交的表格 (Form TAS-1) 後立即進行 |
學部將已簽署的表格 (Form TAS-1) 聯同論文/評核委員會成員名單 (Forms TAD-1A/1B/1C/1D) 送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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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論文(適用於研究生) |
根據所擬定的論文提交日期
於2011年畢業 |
學部於2011年8月31日或之前交還評核報告。
學生於2011年8月31日或之前提交論文修訂稿,以作裝釘或製成縮微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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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提交論文可能會延誤畢業
學位頒授儀式於每年11/12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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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 |
2011年5月31日 |
| 碩士 |
2011年6月30日 |
| 縮短修讀期限 |
完成所有課程要求(研究生須將論文提交到研究院) |
於學生提交論文後,學部須將已批註的申請送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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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換修讀方式 |
常規修業期內以及科目增刪期限完結前 |
學生於新學期開始前的一個月將已批註的申請交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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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修課程 |
新學期開始前的一個月 |
學生於新學期開始前的一個月將已批註的申請交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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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成績 |
學期/考試完結後的兩個星期 |
指導老師/課程/學部於限期前透過 Grade Capture System 提交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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