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事務
| 1. |
適用於所有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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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於每個學期選修論文指導(HIST8001),直至提交論文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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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必修課外,學生必須選修共9學分的科目。獲得指導老師批准後,可以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及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最多3學分HIST4000本科生科目(適用於2009-10年度或以後入學的學生)/6學分HIS3000本科生科目(適用於2004-05年度至2008-09年度入學的學生),以前述的要求。學生在修讀本科生科目時,提交以研究為主的報告或作業,詳情由科目老師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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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於9至10月及5至6月完成進度報告[Progress Report (Milestones)],並通過指導老師及學部主任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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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2.0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學生於學術觀察期期間不能提交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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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全日制研究生課程的學生,往外地進行學術考察或在地區/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可申請交通津貼。有關申請須經學部轉交至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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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生必須通過由大學管理的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部建議學生盡早取得有關測試的資料,詳情請瀏覽學生資訊科技能力計劃之網頁(www.sitc.cuhk.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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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必須完成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有關網頁(www.cuhk.edu.hk/cl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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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終止研究生助學金及學習,受研究院條例規管,詳情請瀏覽研究院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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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適用於所有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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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學期初,學生應盡早選定一至兩位指導老師,並擬定該年度的學習計劃。請於11月底前將初定論文題目記錄表(Tentative Thesis Title Record Form)交回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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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生必須修讀由歷史系教員及訪問教授主講的 HIST6010 歷史學研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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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假期
申請假期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2005年9月12日;學生請瀏覽研究院網頁以獲取最新資訊。)
1. 請假申請(適用於獲頒研究生助學金的同學)
假期類別 |
條款 |
批核機關 |
備註 |
| 年假 |
每學年14天有薪假期 |
系主任 |
- 假期按每學年計算。於新學年開始後才註冊的學生,其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 申請須遞交至學部 |
| 病假 |
據大學條款,假期按年曆計算 |
系主任 |
- 須提交醫生證明文件
- 申請須遞交至學部 |
| 住校假期 |
- 假期最多等同於常規修業期的20%
- 有薪假期按年曆計算 |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 適用於參加研討會、搜集資料或獲得資助(Mainland Research Grant 或 Grant for Overseas Academic Activities)到外地進行研究等活動的學生
- 申請須遞交至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身到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
| 無薪假期(研究生助學金暫停支付) |
- 假期按年曆計算 |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 須提交足夠的證明文件
- 申請須遞交至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
2. 請假申請 (適用於並未獲頒研究生助學的同學)
假期類別 |
批核機關 |
申請遞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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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於三星期 |
學部主任 |
學部 |
| 三星期或以上 |
學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
離開香港
(但視作住校) |
學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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