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概覽
 
研究生
 
歷史哲學博士課程
專研範圍及專家教授 修讀計劃 學習進程要項 重要提示
資源及支援 下載區 HK PhD Fellowship Scheme    

 

重要提示(以英文版本為準)


學術事務

1. 適用於所有學生
 
  • 學生必須於每個學期選修論文指導(HIST8001),直至提交論文為止。

  • 除必修課外,學生必須選修共9學分的科目。獲得指導老師批准後,可以選取與其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及第二輔助範圍相關之最多3學分HIST4000本科生科目(適用於2009-10年度或以後入學的學生)/6學分HIS3000本科生科目(適用於2004-05年度至2008-09年度入學的學生),以前述的要求。學生在修讀本科生科目時,提交以研究為主的報告或作業,詳情由科目老師宣佈。

  • 學生於9/10月及5/6月完成進度報告[Progress Report (Milestones)],並通過指導老師及學部主任批核。

  • 若學生在學期的累積平均積點低於2.0或「論文指導」課程不合格,將被歸入學術觀察期。學生於學術觀察期期間不能提交論文。

  • 修讀全日制研究生課程的學生,往外地進行學術考察或在地區/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可申請交通津貼。有關申請須經學部轉交至研究院。

  • 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生必須通過由大學管理的資訊科技能力測試。學部建議學生盡早取得有關測試的資料,詳情請瀏覽學生資訊科技能力計劃之網頁(www.sitc.cuhk.edu.hk)。

  • 學生必須完成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詳情請瀏覽有關網頁(www.cuhk.edu.hk/clear)。

  • 有關終止研究生助學金及學習,受研究院條例規管,詳情請瀏覽研究院網頁。

   
2. 適用於所有新生
 
  • 於學期初,學生應盡早選定一至兩位指導老師,並擬定該年度的學習計劃。請於11月底前將初定論文題目記錄表(Tentative Thesis Title Record Form)及成立諮詢委員會表格(Formation of Advisory Committee Form)交回學部。

  • 所有新生必須修讀由歷史系教員及訪問教授主講的HIST7010歷史學研習班。

  • 博士生必須修讀由指導老師教授的HIST7101個別專題研究,並建議於第一個學期完成有關課程。

   
3. 適用於博士生
 
  • 博士生須從專研範圍選擇主修範圍、第一輔助範圍、第二輔助範圍各一。學部將根據其決定成立指導委員會,包括主修範圍導師一至兩人、第一及第二輔助範圍導師各一人,指導該生修讀有關課程。

  • 建議學生詳閱有關專研範圍的資料並盡早作出決定,請參閱研究院網頁上的網上手冊。

  • 學生須參加資格考試以獲取博士候選人資格,有關考試內容包括主修及第一輔助範圍。詳情請與學部聯繫。

  • 2010-11年或以後入學的博士生,必須於以下限期內通過資格考試:

  • 持研究式碩士學位 全日制 24個月
      兼讀制 32個月
    非持有研究式碩士學位 全日制 36個月
      兼讀制 48個月
  • 學生須完成修讀辦法內規定的第三語文要求。

  • 學生於修讀課程期間須在本地的工作坊或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提交論文至少一篇。

申請假期

申請假期程序
(最後更新日期:2005912日;學生請瀏覽研究院網頁以獲取最新資訊。)

1. 請假申請(適用於獲頒研究生助學金的同事)

假期類別
條款
批核機關
備註
年假 每學年14天有薪假期 系主任 - 假期按每學年計算。於新學年開始後才註冊的學生,其年假將按比例計算。

- 申請須遞交至學部
病假 據大學條款,假期按年曆計算 系主任 - 須提交醫生證明文件

- 申請須遞交至學部
住校假期

- 假期最多等同於常規修業期的20%

- 有薪假期按年曆計算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適用於參加研討會、搜集資料或獲得資助(Mainland Research Grant Grant for Overseas Academic Activities)到外地進行研究等活動的學生

- 申請須遞交至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身到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無薪假期(研究生助學金暫停支付) - 假期按年曆計算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 須提交足夠的證明文件

- 申請須遞交至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2. 請假申請 (適用於並未獲頒研究生助學金的同學)

假期類別
批核機關
申請遞交至
少於三星期 學部主任 學部
三星期或以上 學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離開香港
(但視作住校)
學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長 研究院;有關申請表格可親臨研究院索取或於研究院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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