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
时间/日期 |
学生/课程/学部的行动 |
备注 |
| 选课 |
2010年8月10至13日 |
学生透过互联网选择修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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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选及退选 |
开课后两个星期 |
若该等科目在规定的修读计划之内,学生可透过互联网进行增/退选申请;若该等科目在规定的修读计划以外,学生须填妥及递交科目选择表 (Course Selection Form)。 |
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以及得到学部的支持,否则过期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
| 提交论文意向声明(适用于研究生) |
提交论文前至少六个月 |
学生须填妥及递交申请表 (Form TAS-1) 予学部。
指导老师及学部主任审批所拟定的论文题目及提交论文日期。 |
过期递交有关表格可能会延误毕业。 |
| 委任论文委员会成员(适用于研究生) |
于收到学生递交的表格 (Form TAS-1) 后立即进行 |
学部将已签署的表格 (Form TAS-1) 联同论文/评核委员会成员名单 (Forms TAD-1A/1B/1C/1D) 送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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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论文(适用于研究生) |
根据所拟定的论文提交日期
于 2011 年毕业 |
学部于2011年8月31日或之前交还评核报告。
学生于2011年8月31日或之前提交论文修订稿,以作装钉或制成缩微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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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提交论文可能会延误毕业
学位颁授仪式于每年11/12月举行 |
| 博士 |
2011年5月31日 |
| 硕士 |
2011年6月30日 |
| 缩短修读期限 |
完成所有课程要求(研究生须将论文提交到研究院) |
于学生提交论文后,学部须将已批注的申请送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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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换修读方式 |
常规修业期内以及科目增删期限完结前 |
学生于新学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将已批注的申请交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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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修课程 |
新学期开始前的一个月 |
学生于新学期开始前的一个月将已批注的申请交到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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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成绩 |
学期/考试完结后的两个星期 |
指导老师/课程/学部于限期前透过 Grade Capture System 提交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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