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概览
 
研究生
 
历史哲学博士课程
专研范围及专家教授 修读计划 学习进程要项 重要提示
资源及支援 下载区 HK PhD Fellowship Scheme    

 

重要提示(以英文版本为准)


学术事务

1. 适用于所有学生
 
  • 学生必须于每个学期选修论文指导HIST8001,直至提交论文为止。

  • 除必修课外,学生必须选修共9学分的科目。获得指导老师批准后,可以选取与其主修范围、第一辅助范围及第二辅助范围相关之最多3学分HIST4000本科生科目(适用于2009-10年度或以后入学的学生)/6学分HIS3000本科生科目(适用于2004-05年度至2008-09年度入学的学生),以前述的要求。学生在修读本科生科目时,提交以研究为主的报告或作业,详情由科目老师宣布。

  • 学生于9/10月及5/6月完成进度报告[Progress Report (Milestones)],并通过指导老师及学部主任批核。

  • 若学生在学期的累积平均积点低于2.0或「论文指导」课程不合格,将被归入学术观察期。学生于学术观察期期间不能提交论文。

  • 修读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往外地进行学术考察或在地区/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交论文,可申请交通津贴。有关申请须经学部转交至研究院。

  • 资讯科技能力测试:学生必须通过由大学管理的资讯科技能力测试。学部建议学生尽早取得有关测试的资料,详情请浏览学生资讯科技能力计划之网页(www.sitc.cuhk.edu.hk)

  • 学生必须完成Improving Postgraduate Learning (IPL)科目:"Observ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Copyright Law during Research",详情请浏览有关网页(www.cuhk.edu.hk/clear/programmes/cate-d2.htm)。

  • 有关终止研究生助学金及学习,受研究院条例规管,详情请浏览研究院网页。

   
2. 适用于所有新生
 
  • 于学期初,学生应尽早选定一至两位指导老师,并拟定该年度的学习计划。请于11月底前将初定论文题目记录表 (Tentative Thesis Title Record Form)及成立谘询委员会表格 (Formation of Advisory Committee Form) 交回学部。

  • 所有新生必须修读由历史系教员及访问教授主讲的HIST7010历史学研习班。

  • 博士生必须修读由指导老师教授的HIST7101个别专题研究,并建议于第一个学期完成有关课程。

   
3. 适用于博士生
 
  • 博士生须从专研范围选择主修范围、第一辅助范围、第二辅助范围各一。学部将根据其决定成立指导委员会,包括主修范围导师一至两人、第一及第二辅助范围导师各一人,指导该生修读有关课程。

  • 建议学生详阅有关专研范围的资料并尽早作出决定,请参阅研究院网页上的网上手册。

  • 学生须参加资格考试以获取博士候选人资格,有关考试内容包括主修及第一辅助范围。详情请与学部联系。

  • 2010-11年或以后入学的博士生,必须于以下限期内通过资格考试:

  • 持研究式硕士学位 全日制 24个月
      兼读制 32个月
    非持有研究式硕士学位 全日制 36个月
      兼读制 48个月

  • 学生须完成修读办法内规定的第三语文要求。

  • 学生于修读课程期间须在本地的工作坊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提交论文至少一篇。

其它事项

请假手续
(最后更新日期:
2005912日;学生请浏览研究院网页以获取最新资讯。)

请假申请(适用于研究生助学金持有人)

假期类别
条款
批核机关
备注
年假 每学年14天有薪假期 系主任 - 假期按每学年计算。于新学年开始后才注册的学生,其年假将按比例计算。

- 申请须递交至学部
病假 据大学条款,假期按年历计算 系主任 - 须提交医生证明文件

- 申请须递交至学部
住校假期 - 假期最多等同于常规修业期的20%

- 有薪假期按年历计算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长 - 适用于参加研讨会、搜集数据或获得资助(Mainland Research Grant或Grant for Overseas Academic Activities)到外地进行研究等活动的学生

- 申请须递交至研究院,有关申请表格可亲身到研究院索取或于研究院网页下载。
无薪假期(研究生助学金暂停支付) - 假期按年历计算 系主任及研究院院长 - 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文件

- 申请须递交至研究院,有关申请表格可亲临研究院索取或于研究院网页下载。

请假申请 (适用于非研究生助学金持有人)

假期类别
批核机关
申请递交至
少于三星期 学部主任 学部
三星期或以上 学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长 研究院;有关申请表格可亲临研究院索取或于研究院网页下载。
离开香港
(但视作住校)
学部主任及研究院院长 研究院;有关申请表格可亲临研究院索取或于研究院网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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