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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读办法


主修生

甲. 二○○八至○九年度及以后入学学生适用

乙. 二○○六至○七年度入学学生适用

丙. 二○○五至○六年度入学学生适用

丁. 二○○四至○五年度入学学生适用


甲. 二○○八至○九年度及以后入学学生适用

学生须至少修毕下列科目共66学分:

(1) 必修科目:
12学分
HIS11031 , 11042, 1105, 1106
(2)
选修科目
54学分
 
学生须选修54学分必修科以外之历史系科目。选科时,学生可依个人兴趣及事业取向而选择不同重点组合。学生亦可不选择任何重点组合,仅按个人志趣选读有关历史系科目,惟仍须符合此项54学分要求。
__________
 
66 学分

学生亦可选修人类学系开设之有关科目不多于四科[ANT2310、2340、2520及3430] (12学分)作为选修科目:

ANT2310 性别与文化

ANT2340 魔法、神话与超自然

ANT2520 全球化与文化

ANT3430 海外华人文化

(a) 凡选修该四科人类学认可科目之学生,必须于最后一修业学期申明用作符合历史学选修要求之科目。
(b) 凡所修读该四科人类学科目,学分如计入本学科主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历史学副修、文化承传学副修、或人类学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反之亦然。
(c) 所获学分将计入主修科平均积点内,并用以计算学位荣誉等级。
 

乙. 二○○六至○七年度及以后入学学生适用

学生须至少修毕下列科目共66学分:

(1) 必修科目:
15 学分
HIS11031 , 11042, 1105, 1106, 24033
(2)
选修科目
51 学分
 
学生须选修51学分必修科以外之历史系科目。选科时,学生可依个人兴趣及事业取向而选择不同重点组合。学生亦可不选择任何重点组合,仅按个人志趣选读有关历史系科目,惟仍须符合此项51学分要求。
__________
 
66 学分

学生亦可选修人类学系开设之有关科目不多于四科[ANT2310234025203430] (12学分)作为选修科目:

ANT2310 性别与文化

ANT2340 魔法、神话与超自然

ANT2520 全球化与文化

ANT3430 海外华人文化

(a) 凡选修该四科人类学认可科目之学生,必须于最后一修业学期申明用作符合历史学选修要求之科目。
(b) 凡所修读该四科人类学科目,学分如计入本学科主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历史学副修、文化承传学副修、或人类学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反之亦然。
(c) 所获学分将计入主修科平均积点内,并用以计算学位荣誉等级。
 

丙. 二○○五至○六年度入学学生适用

学生须至少修毕下列科目共66学分:

(1) 必修科目:
15 学分
HIS11031 , 11042, 1105, 1106, 24033
(2)
选修科目
51 学分
 
学生须选修51学分必修科以外之历史系科目。选科时,学生可依个人兴趣及事业取向而选择不同重点组合。学生亦可不选择任何重点组合,仅按个人志趣选读有关历史系科目,惟仍须符合此项51学分要求。
__________
 
66 学分

学生亦可选修人类学系开设之有关科目不多于四科[ANT2310234033503720] (12学分)作为选修科目:

ANT2310 性别与文化

ANT2340 魔法、神话与超自然

ANT3350 食物、保健与文化

ANT3720 博物馆与人类学

(a) 凡选修该四科人类学认可科目之学生,必须于最后一修业学期申明用作符合历史学选修要求之科目。
(b) 凡所修读该四科人类学科目,学分如计入本学科主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历史学副修、文化承传学副修、或人类学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反之亦然。
(c) 所获学分将计入主修科平均积点内,并用以计算学位荣誉等级。
 

丁. 二○○四至○五年度入学学生适用

学生须至少修毕下列科目共67学分:

(1) 必修科目:
19 学分
  HIS11031, 11042, 1105, 1106, 21013, 21023, 24033
(2) 选修科目
48 学分
 
学生须选修48学分必修科以外之历史系科目。选科时,学生可依个人兴趣及事业取向而选择不同重点组合。学生亦可不选择任何重点组合,仅按个人志趣选读有关历史系科目,惟仍须符合此项48学分要求。
__________
 
67 学分

学生亦可选修人类学系开设之有关科目(ANT2310234033503720)不多于四科(12 学分)作为选修科目。

ANT2310 性别与文化

ANT2340 魔法、神话与超自然

ANT3350 食物、保健与文化

ANT3720 博物馆与人类学

(a) 凡选修该四科人类学认可科目之学生,必须于最后一修业学期申明用作符合历史学选修要求之科目。
(b) 凡所修读该四科人类学科目,学分如计入本学科主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历史学副修、文化承传学副修、或人类学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反之亦然。
(c) 所获学分将计入主修科平均积点内,并用以计算学位荣誉等级。
注:
1
若曾在香港中学会考*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高补)获中国历史科良好或以上成绩者,可另选其它历史系科目3学分以取代此要求。学生必须呈交申请表并获学系批准。
2
若曾在香港中学会考*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高级/高补)获世界历史科良好或以上成绩者,可另选其它历史系科目3学分以取代此要求。学生必须呈交申请表并获学系批准。
3
必修科HIS2101可以ELT2408取代。必修科HIS2102可以CHI1640取代。必修科HIS2403可以ELT2418取代。此三科将不会用以计算学位荣誉等级,但仍包括在学系要求之66学分之内。
*
只适用于以香港高级程度会考成绩获取录入学的学生。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2007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