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读办法
主修生
第二年入学持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之主修生
副修生
历史学
文化承传学
注:凡所修HIST学分如计入本副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历史学主修课程或历史学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凡所修ANTH学分如计入本副修课程规定之内者,不得再作人类学主修课程或副修课程学分计算。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