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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網絡版 二○○三年五月號 總第
1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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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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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史到制度變遷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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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古典經濟學的缺陷 諾思(Douglass C. North)早年致力於新經濟史運動。這一運動與傳統經濟史研究的區別在於,它摒棄了後者「剪刀加漿糊」式的事實堆積式的研究法,而試圖系統地應用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來研究歷史,並將其付諸統計驗證。在60年代,諾思採用這種方法研究美國經濟史,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使他成為新經濟史運動的主將。 60年代後期,諾思受到「哈佛之翼」──一群哈佛大學學者的批評,其矛頭所向是其理論的不適應性。顯然,指摘一種理論的缺陷,要比創造一種更少缺陷的理論容易得多,而後者正是諾思在受到批評後為自己選擇的道路。從那時起,諾思為之奮鬥了二十餘年。他的理論雄心是建立一套關於人類經濟和政治制度歷史變革的一般理論。這一任務的難度在於它必然要涉及人類活動的各個層面及其在上萬年歷史中的發展變化,因而需要廣博的學識和巨大的理論概括能力。 傳統的新古典經濟學肇始於十九世紀末,其核心是關於資源配置的價格理論。這一理論經過百餘年的充實,發展了大量有用的工具,能夠對現代市場經濟的一些重要方面給出解釋,但它也有其內在的缺陷。一是它假定市場調整是瞬時的,即價格信號對經濟活動的調節具有即刻反應的性質,因而時間或歷史是無關的,這顯然不適合經濟史的研究目的;二是它假定市場是完善的,即滿足完全競爭、完全信息等條件,這就在其成本─收益的計算中,忽略了交易費用──經濟系統的運行費用(K. Arrow語)這一基本範疇,因而不能把制度作為解釋經濟實績──增長與停滯乃至衰退的主要變量納入自己的分析模型。由於這些缺陷,傳統的新古典理論在解釋非現代西方市場類型的其他經濟,如歷史上的和第三世界的經濟增長時顯得蒼白無力。例如,它把經濟增長歸因於資本存量──人力的和實物的增加以及技術進步。但為甚麼這兩者在歷史上的大部分時期和地區沒有或甚少發生?實際上,資本的增加和技術進步並不是增長的原因,而恰好是增長本身。增長的真正原因要到其他方面去尋找,而這些關鍵並沒有包含在這一理論的分析框架之內。 二 《西方世界的興起》 打開這一困境的是高斯的兩篇開創性的論文:〈企業的性質〉(1937)和〈社會成本問題〉(1960)。高斯發現,在人類的任何交易或合作行為中,都存在著度量、考核、監督等信息費用以及監管和執行費用,這就是交易費用。他還證明,由於交易費用的存在,制度安排對資源配置及經濟表現是相關的,從而把制度納入了經濟理論的實證分析。現已年逾八十歲的高斯是一位「但開風氣不為師」的真正大師,他雖然沒有寫過甚麼大部頭的著作,但他所開創的這一方法卻打開了一座理論富礦,吸引了大批的開採者。諾思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諾思的新貢獻在於,在高斯所證明的"institution matters"(制度是相關的)這一著名命題之外,進一步證明"history matters"(歷史是相關的),即人們過去的行為影響著他們的現在,並通過現在,聯繫著未來。 諾思對交易費用和產權方法的接觸和理解,正如他多次提到的,得益於他當年的同事張五常。《西方世界的興起》是諾思第一次系統地運用這種方法所取得的成果。該書逐個世紀地考察了從公元900年到1700年,即從中世紀到現代開端這一時期歐洲經濟的變化。中世紀的歐洲經濟服從於古典經濟學的馬爾薩斯定理:人口對自然資源(土地)的壓力,導致相對價格--勞動價格和土地價格的變化,人口過剩引起土地價格上升和勞動價格的下落,當超過一定的飽和點時,馬爾薩斯抑制發生作用,人口數量被饑荒、瘟疫等強制性壓低,從而達到新的均衡。到了十六至十七世紀,這種循環被打破了。先是在荷蘭,接著在英國,出現了伴隨人口增長的人均收入的增長,即現代意義的經濟增長。西方世界開始興起。 增長的原因在於上述兩國產生了一系列有效的產權制度,即對生產要素:土地、勞動、資本和技術的有效界定、保護,和實施的排他性私有產權。在荷蘭,行會制度受到抑制,勞動和資本實現了相當程度的自由流動。商業活動受到充分的保護和促進,帶來交易費用的降低,推動了城市及巨大的中心市場的興起;從中產生交換的規模經濟性,進而推動貿易的更大繁榮。後者又推動專業化和分工的進步,令生產成本降低,雖然由於自然資源有限而令土地收益或農業收益遞減,但降低成本的效果卻能抵銷這損失而有餘。資本市場也由於商業繁榮的刺激和對資本的有效保護而產生,並通過一系列信用工具和信用制度的發展降低了資本交易的費用。到十七世紀,長期信貸的年利率降低到3%,證明阿姆斯特丹的資本市場已達到驕人的效率。英國則除了上述種種變化以外,還出現了對專有技術的保護。 私有產權制度的成功在於,它提供了足夠的激勵,使私人收益率接近或達到社會收益率,從而促進了有利於社會福利普遍增長的個人活動的充分開展。與此相對照,同時期的法國和西班牙則因為缺乏這一機制而陷於停滯(法國)和衰退(西班牙)。是甚麼導致這些國家的不同選擇?答案似乎在於各國政治勢力之間不同的力量對比:法、西兩國奉行絕對的君主專制,其利益在於取得最大化的稅收,因此要求實行嚴格的工業管理(行會制度)和其他種種無效率的產權形式;而在荷、英兩國,新興的利益集團獲得了對徵稅權的控制,並採取了對自己有利且有效率的制度。 到此,純粹的經濟分析已經終止,理論的解釋需要建立一個國家理論或政治經濟學以及其他構件。《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則試圖提出這樣一個綜合的框架。 三 國家的介入 這種綜合理論包括三個基本支柱:(1)對個人和集團產生激勵作用的產權或制度理論;(2)實施或實現產權的國家理論;(3)影響人們對變化作出不同反應的意識形態理論。 諾思按新古典的精神設計了一個統治者的國家模型。國家按照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原則行事,它首先被視為一種契約性安排:國家以其一組服務-保護與其臣民交換收入,而由於國家具有規模經濟性的優勢,因而最適合於提供這種服務。國家雖然擁有最大暴力潛能,但它同樣受到約束,因為存在著潛在的競爭對手--其他國家和現存經濟-政治單位中有勢力的成員。而臣民可能會放棄現有的國家而選擇它的競爭對手,這取決於他們對機會成本的估計。國家的作為還受到交易費用的制約。這包括統治者與其代理人(官僚集團)之間的代理費用(監督等費用),用於測定和徵收稅金的費用等等。國家雖然也致力於某些降低交易費用的活動,如統一度量衡等,但這些約束及國家本身的性質(收益最大化傾向)都可能會造成高費用的無效率制度。國家為了安撫其競爭者,會避免觸犯他們,儘管他們阻礙著有效率制度的發展。國家也會維持其不合理的稅收安排,因為這樣對它來說費用較低,儘管對社會來說費用要高得多。最後,統治者的代理人會發展自己的獨特利益,維護某種對他們有利但卻是無效率的制度。 因為存在著搭便車現象,國家的這種現狀可能會長久保持下去。新古典理論的個人在進行成本-收益計算時,傾向於由他人去承擔實現有效率制度的變革費用而自己卻坐享其成。這會使制度變革所必需的大集團行動難以發生。 但歷史上的大集團行動確實在發生,為此需要超越新古典理論,引入意識形態因素來進行解釋。作為一種理性的節約機制,意識形態引導著人們的決策,並影響人們對公正和正義的看法。它能使人們放棄冷冰冰的經濟計算而變得充滿熱情和具有獻身精神。在諾思的模型中,它被賦予一種能動的品格。但該書尚未對意識形態與制度的關係給出進一步的說明,這一缺陷在諾思的新著中得到了補償。 在諾思的分析框架中既巴包含著古典理論的變量──人口增長和相對價格的變化,也有新古典的交易費用,還有由此引伸出的關於產權制度與生產潛力之間衝突的馬克思式(但理論基礎不同)的命題,以及新古典的政治經濟學和其他來源的意識形態理論。正如諾思自己所宣稱的那樣,「經濟史學家可以使用的『建築材料』,不外乎古典的、新古典的和馬克思的理論」,而他「已在自己的框架中吸收了所有這些理論的精華」。 四 制度與歷史 諾思的論題所涉及的範圍極為廣泛,迫使他不得不進行巨大的綜合,但《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一書給人的感覺是似乎這種任務導向型的綜合尚嫌生硬,理論材料尚未被充分消化而形成自己的分析性理論。我們高興地看到,他最近的新著《制度、制度變革與經濟績效》,在這方面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 進展之一是理論取得了更一般的形式。該書首先從博奕論的角度探討人類合作行為的一般條件;然後進入對人類行為假定這一對所有社會科學理論必然會或隱或顯地倚為前提的問題,並建立了類似威廉森的有限理性的行為模式,以匡正新古典的完全信息說。對交易費用的討論,則建立了另一個出發點,並與前面的論點一起形成制度引入的基礎。制度,或對人類互動關係的約束被區分為正式的約束(寫在紙上的)和非正式的約束(傳統、習慣、行為規範等),並分別予以論述;約束的另一個主要方面是第三者的(強制)實施,它適用於非人格化的、長時期、跨地區的複雜交易,由此引入國家的強制力。所有這些方面構成一個複雜的多層次的制度約束綜合體。它們共同確定一個選擇集合,為在這一制度網絡中行事的個人和組織提供機遇。 進展之二是明確了制度和組織的區分及其相互作用。它們的關係可用球賽類比之。制度相當於球賽的規則,組織則與球隊的內部結構及其策略(戰術等)有關。制度確定組織活動的邊際和組織實現其目標的機會;組織則在制度給定的框架中活動,並通過企業家(政治或經濟組織中的)「創造性破壞」的能動行為把握機遇,或在某一邊際上改變制度,以實現其組織利益或目標,等等。由此給出一幅生機盎然、變動不居的圖景。 進展之三是提出了路徑依附(path dependency)的理論。這一理論源自對技術發展過程的概括。它的含義是一旦某種制度得以確立,由於存在著遞增收益和沉澱費用,後來的發展將沿著這一確立的方向慣性運行,即使替代性制度安排可能更有效率也不能使之轉軌。例如北美洲和拉美,由於二者承傳的制度遺產不同(英國式的和西班牙式的),所以在獨立後儘管它們建立了類似的正式制度(如憲法),但實際的制度區別仍然與其殖民地時代一樣顯著。諾思由此得出「歷史是相關的」這一重要推論,儘管這一理論還不成熟,例如在解釋和包容制度的重大變異方面尚有滯澀之處。 進展之四是對非正式約束的刻劃。非正式約束也是制度集合的組成部分,它植根於社會的文化系統,服從於類似進化論中的遺傳與變異的法則。它是制度歷史中的內在穩定器,使制度變革呈現出漸進的增量演進而非間斷性的突變模式。這種看法的一個重要意義是它架起了一座從文化到經濟政治表現的橋樑──制度或非正式制度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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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http://www.cuhk.edu.hk/ics/21c) 《二十一世紀》1992年10月號總第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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