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與恒生銀行
推出「
中大通 」創新聰明咭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與 恒 生 銀 行 今 天 攜 手 推 出 「 中 大 通 」 ,
這 是 亞 洲 首 張 透 過 單 晶 片 提 供 多 種 功 能 的 「 電 子 錢 」� (Mondex
) 咭 。 該 單 晶 片 咭 以 多 用 途 聰 明 咭 操 作 系 統 (MULTOS
) 運 作 。
「 中 大 通 」 除 可 作 為 校 園 身 份 證 及 通 行 證 外 , 更 可 與
開 設 在 恒 生 銀 行 的 戶 口 聯 繫 , 作 為 「 電 子 錢 」 咭 及 自 動
櫃 員 機 咭 使 用 。 近 一 萬 九 千 名 中 大 學 生 與 教 職 員 憑 這 張
咭 , 即 可 享 用 校 內 各 項 設 施 , 以 及 由 恒 生 銀 行 在 中 大 校
園 內 外 提 供 的 各 項 銀 行 與 付 款 服 務 。
中 文 大 學 署 理 校 長 金 耀 基 教 授 在 推 出 「 中 大 通 」 的 儀
式 上 說 : 「 我 們 十 分 高 興 與 恒 生 銀 行 合 作 , 把 高 科 技 引
入 中 大 教 職 員 與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 使 他 們 享 有 更 大 的 方
便 。 」
恒 生 銀 行 副 董 事 長 兼 行 政 總 裁 鄭 海 泉 先 生 說 : 「 『 中
大 通 』 特 別 為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的 學 生 與 教 職 員 而 設 , 為 他
們 提 供 獨 有 而 又 方 便 的 創 新 理 財 方 式 。 推 出 這 張 聰 明 咭
也 體 現 了 本 行 善 用 先 進 科 技 , 為 客 戶 帶 來 嶄 新 產 品 的 承
諾 。 」
「 中 大 通 」 是 透 過 MULTOS 系 統 , 內 置 微 型 單 晶 片 的 聰 明
咭 , 具 備 高 度 保 安 功 能 。 MULTOS 可 令 單 一 晶 片 發 揮 不 同 的
效 用 , 從 而 擴 大 聰 明 咭 的 多 元 化 功 能 , 並 減 低 行 政 及 發
咭 的 開 支 。
中 大 將 持 咭 人 的 資 料 輸 入 該 微 型 晶 片 , 令 該 咭 成 為 一
張 校 園 身 份 證 及 通 行 證 , 方 便 持 咭 人 。 「 中 大 通 」 亦 有
助 資 料 管 理 , 令 校 方 在 資 源 策 劃 上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 並 使
保 安 控 制 更 趨 完 善 。
「 中 大 通 」 亦 提 供 儲 值 的 功 能 , 方 便 持 咭 人 在 任 何 使
用 「 電 子 錢 」 的 商 號 消 費 , 包 括 校 園 內 的 影 印 服 務 及 餐
廳 、 以 至 超 級 市 場 與 百 貨 商 店 。
持 咭 人 欲 使 用 儲 值 及 自 動 櫃 員 機 服 務 , 須 在 恒 生 銀 行
開 立 戶 口 , 並 將 戶 口 與 「 中 大 通 」 聯 繫 ; 聯 繫 戶 口 最 多
可 達 三 個 。
使 用 「 電 子 錢 」 的 商 號 全 港 約 有 超 過 六 千 家 , 「 電 子
錢 」 最 常 用 於 繳 付 小 巴 車 費 ; 快 餐 連 鎖 店 、 超 級 市 場 及
百 貨 公 司 購 物 ; 繳 付 停 車 場 與 油 站 收 費 。 客 戶 可 透 過 恒
生 銀 行 及 匯 豐 銀 行 超 過 九 百 部 自 動 櫃 員 機 , 將 現 金 從 聯
繫 戶 口 轉 入 「 電 子 錢 」 咭 , 或 由 「 電 子 錢 」 咭 轉 往 聯 繫
戶 口 。 此 外 , 「 電 子 錢 」 亦 可 透 過 個 人 電 子 錢 包 , 進 行
咭 與 咭 的 轉 賬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是 一 所 高 瞻 遠 矚 的 綜 合 大 學 ; 為 亞 太 區
最 優 秀 的 高 等 學 府 之 一 , 無 論 在 教 學 與 研 究 方 面 均 成 就
卓 著 。 中 大 一 向 銳 意 延 攬 各 地 專 才 以 進 行 不 同 範 疇 的 優
質 教 育 與 研 究 , 並 積 極 發 展 高 科 技 以 裨 益 本 港 以 至 全 世
界 。 自 創 校 以 來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培 育 了 很 多 傑 出 的 畢 業
生 , 為 香 港 的 持 續 繁 榮 作 出 莫 大 的 貢 獻 。
恒 生 銀 行 於 一 九 三 三 年 創 立 , 目 前 為 匯 豐 集 團 之 主 要
成 員 , 並 為 本 地 註 冊 之 第 二 大 銀 行 , 有 約 七 千 五 百 名 員
工 分 別 服 務 於 一 百 五 十 六 間 本 地 分 行 、 廣 州 分 行 及 上 海
分 行 , 以 及 北 京 、 深 圳 與 廈 門 代 表 處 。 截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六 月 底 , 該 行 之 集 團 總 資 產 為 港 幣 四 千 三 百 五 十 五 億 元
, 而 一 九 九 九 年 上 半 年 及 一 九 九 八 年 全 年 之 股 東 應 得 溢
利 則 分 別 為 港 幣 四 十 二 億 六 千 萬 元 及 港 幣 六 十 七 億 九 千
萬 元 。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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