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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大學學院訪問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倫敦大學學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校長兼院長Malcolm Grant教授及倫敦大學學院校董會主席Lord Woolf of Barnes(同時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訪問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作為香港最新成立的法律學院,中大法律學院將以國際卓越法律教研中心為定位,Grant教授及Lord Woolf的訪問標誌著中大法律學院在建立國際學術交流方面取得了令人鼓舞的進展。中大法律學院將與倫敦大學學院發展學術合作及交流,中大深信這種夥伴關係將為香港的法律學生和學者提升國際學術交流的機會,加強中大法律學院及香港未來的法律教育的發展。
倫敦大學學院於一八二六年由一群「開明的紳士」成立,其著重自由開明的思想理念與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信念十分相似。倫敦大學學院法律系重視研究法律的發展及其對公共政策的影響,與中大法律學院提倡研究法律條文背後的基本社會價值、目的和政策的方向非常吻合。同時,兩所院校亦不約而同地肯定法律的影響超越國界,強調比較及實證性的研究方法在社會、政治以及經濟環境方面的重要性。
倫敦大學學院是法學、醫學,以及工程學教育的先驅。中大法律學院慶幸能與這所在國際上被公認為其中一所最優秀的學院建立緊密聯繫。
Grant教授和Lord Woolf的訪問不但加強了倫敦大學學院與香港中文大學已建立的聯繫,並為中大法律學院在開拓國際學者與學生的交流聯繫上提供了更廣泛的基礎。
中大法律學院誠摯歡迎Grant教授和Lord Woolf到訪,同時亦期盼互相能共同促進發展跨國法律研究及學習,推廣從社會價值、道德的角度去了解法律在社會上的角色,以及從廣義的角度探討中西方法律文化。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二日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劉遵義教授(右一)和法律學院主任麥高偉教授(左一),與倫敦大學學院校長兼院長Malcolm Grant教授(左二)及校董會主席Lord Woolf of Barnes(右二)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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