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項研究由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倪錫欽教授、魏雁濱教授及張宙橋教授負責。研究的數據來自300位14到28歲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的問卷調查,以及分別參加6個聚焦小組的12位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15位警務人員和9位社工。研究資料包括青少年的親身體驗,及工作範圍與跳舞派對有密切關係的警務人員和社工的專業意見。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參加跳舞派對與濫用藥物是難以分割的事情。89.8%受訪者表示,在調查前三個月內曾於跳舞派對中濫用藥物;其中最普遍是濫用搖頭丸(78.4%)。而以調查前三個月內參加跳舞派對次數計算,81.2%有在場內濫用藥物,通常服用的不同種類藥物的次數百分比依次為搖頭丸68.8%、氯胺酮(K仔)61.5%、大麻34.7%及藍精靈28.0%。此外,平均每位跳舞派對參加者飲用酒類飲品的次數百分比為57.5%。 21.9%的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曾發現在派對場內有人打鬥。他們平均發生性行為的次數百分比是7.2%,打鬥次數百分比是5.2%,受傷次數百分比為2.8%。 問卷又調查青少年在跳舞派對會出現風險行為的可能性,以0分到100分計算,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表示在未來六個月,會濫用藥物的平均可能性是49.8分,發生性行為的平均可能性是41.3分,打鬥的平均可能性是28.1分,超速駕駛的平均可能性是16.8分,而不安全性行為的平均可能性是16.2分。 同樣用0分到100分表示,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在調查前的一個月內,身心徵狀平均是29.5分,其中發脾氣的情況最多,平均是48.8分,其餘依次為失眠(39.4分)、抑鬱情緒(35.8分)、無胃口(34.3分),以及思想混亂(31.4分)。這些分數均高於顯示問題開始出現的25分。 針對問卷調查所得資料的統計分析顯示,不論是香港或是內地的跳舞派對,參加次數越多,濫用藥物和不安全性行為的風險和身心徵狀分數顯著越高。根據推論,在過去三個月內,每多參加香港的跳舞派對一百次的年青人,在以後半年內濫用藥物的可能性會多13.6分,不安全性行為的可能性多10.7分,而最近一個月內的身心徵狀會多7.0分。同樣地,在過去三個月內,每多參加內地跳舞派對一百次的年青人,最近一個月的身心徵狀會多25.4分。 統計分析亦顯示,青少年參加跳舞派對,與他們參加黑社會活動有明顯的正面關係。根據估計,在一年內多參加黑社會活動一百次的年青人,在三個內參加本地的跳舞派對會多29.8次。相反,參加合法社會團體活動越多的年青人,參加跳舞派對顯著越少。根據估計,在一年內多參加合法社會團體活動一百次的年青人,在三個內參加本地的跳舞派對會較少28.2次。 問卷調查亦發現,跳舞派對參加者平均有39.0%的參加次數會遇上警務人員巡查。然而,這百分比與在跳舞派對中得到藥物(33.3%)及遇到兜售藥物(35.8%)相若,顯示藥物的負面因素與警方的正面因素以同等程度地滲透跳舞派對。 統計分析顯示,警務人員巡查跳舞派對場所顯著與場內出現藥物供應、傷人事件、性行為、打鬥及身心徵狀等情況是有關的,反映警務人員巡查是對跳舞派對場所內種種不正當行為的回應。不過,警務人員巡查並沒有顯著減少青少年在參加跳舞派對時濫用藥物及其他方面的風險和身心徵狀。 參加跳舞派對的青少年和專業服務人員在聚焦小組所分享的體驗,揭示警方在預防跳舞派對內各種問題及風險方面的困難,因為無論跳舞派對參加者或舞場員工,均有很多方法可以避過警務人員的查獲及拘捕。例如,他們可以輕易隱藏違禁藥物,使警方難以分辨出違禁藥物的擁有者。另一方面,警方巡查可能會引起負面及抗拒情緒,反而激發跳舞派對參加者的冒險意欲。 研究人員建議,要減低青少年參加跳舞派對的風險和問題,須從跳舞派對入手:減少他們參加跳舞派對,同時減低跳舞派對的藥物流通和不安全性行為等風險因素。鼓勵青少年多參加合法社會團體的活動,從而減少參加跳舞派對,這是不與跳舞派對直接對抗的釜底抽薪策略。此外,須要防範年青人與黑社會的接觸,也可以避免他們受黑社會拉攏而參加跳舞派對。另一方面,警方、社工和其他專業有需要通力合作,減少跳舞派對的風險因素,確保能夠有效打擊跳舞派對中的不良風氣。這些方向無疑是艱鉅的,有需要作進一步的研究和檢討,以提煉出有效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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