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文學碩士兼讀課程
簡介
兩年制晚間兼讀課程,特為音樂教師、藝術行政人員、教會音樂工作者及專業水平音樂愛好者而設。科目包括西洋、中國及世界音樂文化、香港流行曲及電影音樂、音樂行政及推廣、實用作曲編曲、音樂科技、音樂演譯等。
入學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大學研究院之所有入學標準:
- 持有認可大學之學士學位*,而其榮譽等級通常須為乙等或以上,或
- 於認可大學之榮譽學位課程*畢業,且本科課程考獲之平均成績通常須達乙級或以上;或
- 於專上學院完成一項課程,並考獲一相等於榮譽學士學位之專業資格*。
- 取得碩士學位或於報考年度內取得學士學位者亦可申請攻讀本院課程。
* 屬音樂相關學科者更佳
所有學生須於入學前取得符合英語能力規定的學歷 / 資格:
- 在下列任何一項考試中取得英語科及格成績: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級補充程度)
- 香港高等程度會考
- 香港中文大學入學資格考試
或
- 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語國家之大學頒發之學位,或
- 提交下列任何一項公開試之成績單:
- TOEFL
- GMAT (Verbal)
- 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大學英語考試(CET)
- IELTS
或
- 持有由香港或其他英語國家認可機構頒發之專業資格
申請手續
現正接受2009年入學申請,截止日期:2009年2月28日
申請表格可於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教研樓一座四樓研究院院務室、或崇基書院許讓成樓201室音樂系索取,亦可以郵寄方式索取,詳情請參閱研究院的入學資料概覽。
申請人亦可經「網上報名」,通過互聯網申請入學。
填妥之申請表格、一篇三百至五百字的文章(中文或英文均可)申述其有關之興趣,及其他證明文件須於截止日期前寄回音樂系。若申請人經互聯網遞交申請表,請謹記於其後提交的所有證明文件上標明申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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