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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性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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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指任何具冒犯性、侮辱性及威嚇性的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為或行徑。第二類是指環境中充斥涉及性的行為、言語或圖片,使人難以安然地工作或學習,稱為「有敵意或具威嚇性的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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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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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行為可以構成性騷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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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涉及性的語言、行為或身體接觸均可以構成性騷擾,性騷擾也可以透過言語、電郵、信件和電話等途徑出現。性騷擾的例子包括:講述不受歡迎的不文笑話、發出令人感到冒犯的色情電子郵件,以及以不受歡迎的並涉及性的眼光凝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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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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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是否要出現多於一次才可以構成性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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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單一事件已足以構成性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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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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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意圖才可構成性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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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性騷擾可以是有意或無意的,沒有意圖並不構成辯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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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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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可能被同性的人性騷擾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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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騷擾是不分有關人等的性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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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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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訴有沒有時間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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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況下,書面投訴須於事件發生後九十日內提出。如「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召集人認為考慮接受逾時處理的投訴是公平合理的,亦可以考慮接受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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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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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作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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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教職員或學生如要求大學對性騷擾事件展開調查,應向「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作出書面投訴。在一般情況下,欲通過調停方法解決問題,不須作出書面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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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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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投訴,需提供甚麼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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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需提供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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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詳情及有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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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姓名、所屬學系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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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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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訴人的姓名及聯絡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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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受性騷擾指稱的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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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性騷擾而蒙受任何不利或情緒困擾的詳情;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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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證人(如有的話)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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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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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調查小組所提供的資料是否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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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進行調停、調查投訴及上訴的過程中,調查小組必須依據大學現行政策及適用法例,盡一切合理的努力,確保過程保密,及保障各有關人士的私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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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發起或參與調停或調查工作而受到不公平對待,可以怎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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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大學教職員或學生提出真誠的投訴、參與調停、在調查投訴過程中提供資料,或參與正式紀律程序,均不應因此而遭到逼害或報復。法律保障任何人免受逼害,如遇此情況,可向「性騷擾調停/投訴小組」作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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