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介紹 \ 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 \ 修讀辦法

一、主修生
(二○○三至○四年度及以後入學學生適用)


 
  臨床前期課程
     
 

臨床前期課程為期三學年半,學生須修畢基礎醫學、生命科學、中藥學、文史科目、中醫理論、 臨牀科等必修及選修學科,最少123 學分。
另必修通識教育科 目12 學分及體育科目2 學分。


 


  臨床學習課程
     
 

第四學年下學期臨床學習課程旨在教導學生臨知識及訓練其診治經驗,由導師指導學生在中醫醫院及診所,為病人診斷治療。學生須輪流學習中醫分科,包括內科、針灸科、跌打骨傷科等,並學習書寫醫案病歷。

第五年臨床課程包括兩科必修科。學生可在其中一科選擇一或二個中醫分科, 在導師指導下提高其臨技術及經驗。本科學習可能在內地中醫醫院或本港中醫診所進行。

另一科目主要訓練學生熟識本港一般中醫診所之運作,並臨學習診治本港 常見疾病。上下學期均設中醫專業考核試,以作評估。

學生完成上列課程,成績及格者,將獲授中醫學學士學位,其後始得辦理申 請手續,註冊為中醫師。


 


文史科目
中醫藥之文化內涵
3學分
中醫古文導讀
3學分
西醫及生命科學科目

綜合基礎醫學﹝解剖學、生理學及生物化學﹞

13學分
西醫臨床學科
8學分
西醫診治方法原理
8學分
中醫藥科目
中醫理論基礎
5學分
藥材學
3學分
中藥學
6學分
方劑學
6學分
中醫臨床學科
 
中醫診斷學
5學分

中醫分科﹝包括內科、外科、婦科、兒科、五官科、骨傷科、經穴學、針灸、推拿及中醫保健養生學﹞

37學分
中醫經典著作﹝內經、傷寒論、金匱要略、溫病學說﹞
12學分
中醫學簡史及各家學說
4學分
香港醫療制度
1學分
中醫輔導及選修科目
4-8學分 
選修科目包括:中醫通史、中醫文獻學與現代資料處理、中醫倫理學、易經與中醫學、藥用植物學、中藥鑒定學、中醫急診學、中醫藥專題研討及生命與種類
7-11學分
中醫臨床科目
臨床見習
5學分
臨床實習
36學分
主修及臨床科目
共計
162-166學分
其他
通識教育科目
12學分
體育科目
2學分
學分
合計
176-180學分





中醫學學士學位課程中醫學碩士學位課程中醫學理學碩士課程

針灸學理學碩士課程中藥及草藥學理學碩士中醫藥學哲學碩士課程

中醫藥學哲學博士課程中醫學進修文憑課程中醫骨傷推拿文憑課程

中醫藥專題講座中醫眼科學證書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