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青少年暴力犯罪的家庭及社會成因
Social Causes of Violent Crimes among Young Offenders in Hong Kong

簡介:青少年行為的研究,在香港社會研究的開發期已經得到重視,六十年末便有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的「青年人的態度調查」。到七十年代中期,政府資助一項大規模的青少年研究,調查青少年暴力犯罪的社會成因。這項調查主要是從社會控制的理論角度,通過比較曾犯暴力罪案及從沒犯案的青少年,以探討促成犯罪的因素。

這個研究特別之處是採用兩個不同的青少年樣本作比較,一個樣本是在研究期間(19733月至19742月)正在服刑的青少年暴力罪犯,另一個樣本則是沒有犯案的青少年。

研究報告就所發現的青少年犯罪因素,簡略提出一些相關的預防措施。訪問兩個青少年樣本所用的問卷(英文版),也有列於報告附錄中。

調查時間:19745月起

抽樣範圍:

(1) 犯罪樣本:在研究期間正在服刑的12-20歲暴力罪犯
(2) 沒有犯罪樣本:香港的市區住戶

合資格受訪者:

(1) 犯罪樣本:12-20
(2) 沒有犯罪樣本:12-20

樣本數:

(1) 犯罪樣本:479
(2) 沒有犯罪樣本:491

樣本設計:

(1) 犯罪樣本:隨機抽樣

從社會福利署及(當時稱做)監獄處的紀錄中找出所有12-20歲的暴力罪犯,然後隨機抽樣選出受訪者。

(2) 沒有犯罪樣本:分層抽樣

根據當時由政府統計處所做的一項抽樣調查的地址,按年齡、性別和房屋類型劃分抽樣層,並配對犯罪樣本中的比例,抽選適當數量的青少年訪問。

相關文獻:Ng et al. 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