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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 (體育)

入學資格

認可之學士學位 (體育或運動相關課程)

修業年限

一年制日班:全日制,全部課程於一學年內完成
二年制夜班:兼讀制,全部課程於兩學年內完成
二年制日班:兼讀制,全部課程於兩學年內完成

課程簡介

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的目的,是培養香港中學的專業教師;其內容包括修課及教學實習。而隨著社會和教育的發展,學位教師教育文憑課程也不斷更新,以配合學校的需要。

課程內容

I. 必修課程 (8 學分)

分科課程與教學法
教學心理學
學校教育的架構和過程

II. 核心選修課程 (由以下三個範圍各選修2 學分)

A. 課程與教學法
資訊科技的教育應用
課外活動
課程設計原理
B. 教育心理與輔導
教學心理學
中學學生輔導
理解和編制中學學業成就測驗
C. 社會、制度與組織
教育社會學:教育、社會與政治
教育目的與教育觀
香港教育政策與實踐
III. 選修課程 (8 學分)

分科課程與教學法(副修)
課程評鑑
香港課程政策的發展
中學課室管理及訓育工作
教導與輔助學習有困難的中學生
動機與個別差異
中學性教育
教師的個人成長
教師與校本管理
父母與社區參與教育:政策與實踐
道德及公民教育
環境教育批判
中國教育思想

IV. 教學實習

招生日期

招生日期 2008年1月1日至2月29日 (2008年9月入學)


香港中文大學  教育學院  體育運動科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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