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ditional Chinese Version Simplified Chinese Version English Version Sitemap

新聞

哲學博士(教育-體育運動科學)

入學資格

申請人須具認可碩士學位,學位教師教育文憑或同等學歷,工作經驗及研究能力的證明(例如著作、碩士論文等)。申請人須符合研究院"英語能力規定"的條件。詳情請參閱"研究院概覽2006-2007"或瀏覽網頁(http://www.cuhk.edu.hk/gss)。

修業年限

全讀制: 三年(最長不得超過七年)
兼讀制: 四年(最長不得超過八年)

課程簡介

本課程的設計是建基於體力活動能促進健康,提升生活質素這個概念上。學員可從生物力學、心理學,社會學、體育教育學、生理學或健康體適能與體育運動測量多個層面,對體力活動作出深入研究。本系研究均以體力活動為主題,探討體力活動對運動醫學,健康,教育及體適能方面的關係。

課程要求

本課程以研究為主,研究生在一位指導教授及其他二至三位共同指導教授的安排下修讀為其個別設計的課程,參加研討班及進行研究。經過綜合資格考試及格後,研究生可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並呈交論文計劃書,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論文,並參加有關論文的口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畢業。此外,學員須達致一定程度的資訊科技能力。

專修範圍

  • 體育運動課程之政策、設計與實踐
  • 運動生物力學
  • 運動生理學
  • 運動心理學
  • 體育教育學
  • 體育社會學
  • 健康體適能
  • 體育運動測量
完成博士論文

按此觀看


香港中文大學  教育學院  體育運動科學系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