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文学士(主修神学)
(B.A.) |
香港中文大学学位课程 |
学生须经由香港中文大学入学资格考试及格或经由香港中文大学核准免试。学生完成此项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为时最少三年。学生须修读基本神学课程,通识教育及语文,并可选读副修。
学生须至少修毕以下科目共 66 学分:
| (1) 必修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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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第二修业年
PHI1110, CRS1122, THE1211,
1212, 2235 及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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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分 |
第二至最后修业年
(i) THE3221及从神学研究范围(二)修读一科
(ii) THE2241及从神学研究范围(四)修读一科
(iii) 从神学研究范围(一)及(三)各选最少两科编号2000或以上之科目
(iv) 从神学研究范围(五)中最少选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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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学分 |
(2) 选修科目:
选修上述(1)项以外之THE科目或选修非文化研究范围之CRS科目共2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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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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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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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可修读研究院科目,但必须获得崇基学院神学院院长及文化及宗教研究系系主任核准。
(本课程用以评定学位荣誉等级之主修科目平均积点,只计算主修科目编号2000及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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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d:
4 Septem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