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煙法例

《二零零五年吸煙(公眾衛生)(修訂)條例草案》已經在立法會通過為法例,由2007年1月1日起,大學整個校園(包括室內及室外地方),除獲法例豁免區域外,將嚴禁吸煙。

香港中文大學(以下簡稱大學)致力為教職員、學生和訪客提供一個安全及健康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大學除建議各單位在邀請嘉賓、訪客及參加者出席於校園舉行各項活動的函件中加入禁煙聲明,並於大學火車站和車輛進入校園入口、校車站、餐廳及其戶外地方、學生宿舍和賓館,以及其他適當地點,展示禁煙標誌,提醒大家。

大學亦透過各種途徑向教職員、學生、校友、承辦商和供應商宣傳禁煙法例。大學並指定保安及交通事務處主任為禁煙法例規定的「管理人」,負責管理及控制校園內的禁止吸煙區。違規者將會:

i) 按照有關法例被處罰;
ii) 被暫停或完全終止使用部份或全部有關設施的權利;
iii) 依照大學規定的程序,接受紀律處分。

根據法例規定,大學整個校園(包括室內及室外地方)、訪客賓館、學生宿舍及學生宿舍舍監的住所均為禁煙區,下述教職員宿舍屬豁免區域*,但必需獲得居住在該單位的大學僱員准許,方可在有關單位內吸煙:

  1. 第三至第四苑及第十至第十七苑
  2. 職工宿舍第一至第三座
  3. 竹苑、柏苑、松苑及芝苑
  4. 漢園
  5. 崇基教職員宿舍A至E座、G座及S座、新亞書院會友樓、聯合書院聯合苑、逸夫書院雅群樓**

* 只限室內私人範圍
**上述的教職員宿舍大廈如有個別單位乃由學生或訪客使用,則整棟教職員宿舍大廈將不獲豁免

查詢關於禁煙法例及其在中大校園實施情況,請聯絡傳訊及公共關係處(電話:2609 8899或電郵:cpr@cuhk.edu.hk);有關禁煙法例執法,請聯絡禁止吸煙區管理人 - 保安及交通事務處主任(電話:2609 7999或電郵:security_unit@cuhk.edu.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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