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士(主修神學) 神(道)學碩士 文學碩士 哲學碩士 哲學博士 神道學學士 神學碩士 神學博士  

5.哲學博士 (Ph.D.)

凡有主修宗教、神學或有關科目之大學學位,獲兩位學術界人士推薦者,可提交研究計劃書申請,研究範圍包括:聖經研究、中國宗教、中國基督教歷史、宗教與社會。詳情可參考香港中文大學研究院概覽。


updated: 2 December 2003